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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广州报考点注意事项

   2010-11-10 来源: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一、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中国高等学校(大陆、内地)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

2.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中国高等学校(大陆、内地)硕士/博士学位报名登记卡;

3.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带备证件原件以供校验;

4.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其中一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另外一张背后注明报考单位和考生姓名);

5.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须提交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带备证件原件以供校验;

6.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一份(原件);

7.体格检查报告一份(原件);

8.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推荐书;

9.写有通讯地址和收件人的小号回邮信封一个(以供寄送准考证)。

二、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1203室;

联系电话:(020)38627813,  传真:(020)38627826。

三、相关报名表格下载:http://www.ecogd.edu.cn/ “ 下载中心”

四、收费标准:

广州报考点按每生5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报名费,通讯方式报名者加收100元人民币。

注:广州报考点只收取人民币,不接受港币或其他币种。

五、采用通讯方式报名者请通过以下银行账号进行汇款: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3602008119200077417

收款人: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请注明:港澳台研究生报名费

在银行汇款后,将汇款凭条副本连同其他报名资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在2010年12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送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203室孔志冬老师收,邮政编码:5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