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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香港报考点公告

   2025-03-11 来源: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一、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书面推荐书: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按报考院校规定的时间

 

 

二、报名日期及报考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35日00:00至311日23:59

(二)报名方式:

1.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gatyz/)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头像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得补报,也不得修改信息。

2.        如考生无学信网账号,则需先行注册学信网账号,(https://login.chsi.com.cn/account/reg/preregister.action?from=gatzswb-passportlogin),后按要求报名。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及缴费

(一)网上确认时间:202531500:00 31923:59

(二)网上确认方式:

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上传所需材料文件:

1.        有效身份证件。

(1)     港澳地区考生: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考生: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学位证书。

(1)     报考硕士研究生: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如报考时为应届毕业生则需提交在学证明,并于录取前补交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

(2)     报考博士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如报考时为应届毕业生则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硕士阶段在学证明,并于录取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

)缴交报名费:考生可选用以下方式支付报名费,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1.        转账缴费:港币600元

账户名: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账号:012-737-2-0125870
*
请考生于转账完成后上传入数纸至WhatsApp:54980234请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报名号以便核实

2.        寄支票或汇票:港币600元

抬头: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或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请于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报名号以便核实)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3.        信用卡缴费:以人民币支付,金额500元(信用卡支付手续费需由考生承担)。

4.        支付宝缴费:以人民币支付,金额500元。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填一所招生院校的一个专业。

(二)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提供统考试题,具体以各招生单位公告为准。不参加初试统考的招生单位,将自行厘定考试日期、方式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单位考试安排。

(网址:https://www.gatzs.com.cn/yzbm/info/orgs.action?ty=0

(三)对于参加统考的招生单位,考生需选择计算机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或纸笔考试(以下简称笔试)其中一种考试方式。

 

 

四、 打印准考证

202547日至412,考生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适用于在香港报名点的人士)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2025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提供统考试题(以各招生单位公告为准)。不参加初试统考的招生单位,将自行厘定考试日期、方式及内容。

(一)参加初试统考的招生单位

1.        初试安排

(1)     初试时间:20254月12日上午8时45分至12时(9时至12时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2)     初试地点:香港(具体地点待定)。

(3)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一)综合能力(二)。

2.        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255月下旬前。

(2)     复试地点:招生单位自行安排。

(二)不参加初试统考的招生单位自行厘定考试日期、方式及内容。

 

 

六、录取及入学条件

(一)招生院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招生院校寄发考生本人。

(二)新生于2025年9月中旬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院校进行体格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向招生院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免责声明

(一)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缴交的报名费及报考资料概不退还。

(二)各招生院校的招生资料及内容概由该院校负责,其解释权归该招生院校。

(三)以上报考须知的内容,均以国家教育部公告为准。

 

 

八、联络方式

(一)香港报考点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时30分至17时30分(香港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852 28936355

传真:852 28345519

电邮:bhkaec@bhkaec.org.hk

网址:https://www.bhkaec.org.hk/a/142077-cht

(二)报考系统技术支援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联系电话:86 10 6741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