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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中国内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澳门区)报考办法

   2022-02-10 来源: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2022年度中国内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澳门区)报考办法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更新:2022210日)

 

一、报考资格

1.         港澳地区报考人须持澳门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报考人须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并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士,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士,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

3.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详见附注第2点)

 

二、报名日期、时间及方式

第一阶段网上预报名:

202221025期间,登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进行预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亦无法办理确认报名及缴费手续。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及缴费:


上载报考文件

2022228日至34,登入报考文件递交系统(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按要求上载文件,逾期不再补办。文件要求如下(系统支持图片格式):

1.     经报考人签署的报名信息确认表”;

2.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1)     港澳地区报考人须上载有效的澳门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     台湾地区报考人须上载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学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上载由所属高等院校发出的在学证明书)或同等学历之文凭。

 

注:上载文件不完整或未及时按要求更新的报考人,视作未完成报名程序,报名无效。

 

缴费

报考人在完成上载报考文件并收到本局发出的手机短讯及电邮通知后,须于20223711,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缴交报名费:

  • 网上转账:报考人可透过所在地银行向本局大西洋银行帐户(9002501375)汇入$500.00(伍佰澳门元)报名费,报考人须自行承担所有衍生的银行手续费和其他费用;同时,报考人在汇款当日须透过电邮发送汇款单据扫瞄档或电子汇款记录截图至exam@dsedj.gov.mo以作证明(请备注报考人姓名及报考人报名号以便核实)。

  • 预约现场缴费:报考人可提前一日致电本局83972860 83972553预约缴费时间,然后亲自或委托亲友于预约时间内带同报考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报名费现金$500.00(伍佰澳门元)前往本局总部(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办理现场缴费手续。

 

三、招生简章

报考人可登入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查阅各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直接向有关院校查询。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的考核方式及时间由招生院校自行厘定及通知,报考人可查阅招生简章或直接向招生院校查询。

 

五、录取及入学

1.     招生院校根据报考人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作综合评核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6月中旬开始由招生院校寄予报考人。

3.     新生于2022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入学时间由录取院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

4.     新生报到时,由院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5.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向院校请假未事前请假而不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 2 年至 3 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七、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通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附注

1.      报考人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资料。倘因报考人填写错误或虚假资料导致不能参加考试、不被录取或引起其他法律责任,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2.     报考人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有关推荐书得按招生院校要求另行向其递交一般于复试时提交

3.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报考人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按所报院校的招生简章要求向院校办理确认报名及参加考试,详情可向招生院校查询。

4.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者,如果招生院校有要求,应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学历认证。

5.     倘因报考人所报专业或资格不符院校要求而最终不获准考,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本局将不负责相关责任,且所缴交的报名费及报名文件概不退还。

 

九、联络方式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85383972860+85383972553

传真:+85328355427

电邮:exam@dsedj.gov.mo

网址:https://***/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0095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