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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 (香港报考点注意事项)

   2019-11-30 来源: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

香港报考点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9〕的通知,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选定在香港报考点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考点注意事项。

 

一、报名日期及地点

第一部份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9121日至12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 (祖国大陆) 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个人头像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订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者将不能现场进行确认报名。

3.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610-82199588

第二部份: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01210日上午9时至530  (星期日休息)

考生均应按我报考点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报考点)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5  (炮台山港铁站A出口)

3.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 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考   生应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一份。

4. 现场确认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 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本人不能前往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代报者凭考生身 份证件副本和学位证书的正副本、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办理现 场确认手续。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6. 要求通讯报名的考生,应把有关证明档副本 (毕业证书副本:须附发证学校认证单位证明 章印并加盖「与正本相符」章)、网上预报名表及报考费(700港元),连同本人通讯地址的 回邮小信封寄至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室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支票或汇票抬头: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或 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7, 考虑到艺术类等专业招生的特殊性,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到报考的招生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咨询招生单位。

 

二、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

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1.台湾地区考生,持

             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

             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准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书面推荐书:

1.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于复试时直接交到招生单位)

 

三、报考手续

考生先自行登入网址***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及记下网上报名编号。网上报名后,考生须记下密码,作为日后登入查阅个人档案、成绩、录取情况以及下载准考证时使用。

已于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备下列证件及资料,亲往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缴交下列档之副本各一份,并请带同正本以备核对。

1.     网上报名表 (如通讯报名或委托亲属报名者, 需打印网上报名表并加考生签名确认)

2.     港澳地区考生缴交:

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地区考生缴交: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或同等学历文凭。

4.      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学证明 (报考博士生请备学士学位证书)

 

四、报考费用

1.   报考费港币600元。若通讯地址在香港以外地区,另加缴100元邮资及手续费,共计港币700元。报考费可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缴交。(报考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

 

五、入学考试(适用于在香港报名点的人士):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时间:202041819日于香港举行。

2.复试时间:20205月底前

3.复试地点:由招生单位确定。

 

六、免责声明

1.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所缴交的报考费及报考资料概不退还。

2. 倘若报考人因报考专业或资格不符院校要求而最终不获院校接受其准考,本中心将不负责 相关责任,所缴交的报考费及报考资料,概不退还。

3. 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资料及内容概由该单位负责,其解释权归该招生单位。

4. 以上「报考须知」的内容, 以国家教育部公告为准。

 

七、联络方式

电话:852-28936355

传真:852-28345519

电邮:bhkaec@bhkaec.org.hk

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