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国内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澳门区)报考办法
2021年度中國內地高校研究生課程考試(澳門區)報考辦法
高等教育局
(更新:2021年1月14日)
1. 港澳地區報考人須持澳門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地區報考人須持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並同時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2.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 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詳見附註第2點)。
第一階段 - 網上預報名:
2021年1月1至15日,登入“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進行預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亦無法辦理確認報名及現場繳費手續。
第二階段 - 網上確認及現場繳費:
上載報考文件
2021年1月19至23日,登入報考文件遞交系統(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按要求上載文件,逾期不再補辦。文件要求如下(系統支持圖片格式):
1. 經報考人簽署的“報名信息確認表”;
2.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1) 港澳地區報考人須上載有效的澳門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 台灣地區報考人須上載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3. 學士、碩士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上載由所屬高等院校發出的在學證明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
註:上載文件不完整或未及時按要求更新的報考人,視作未完成報名程序,報名無效。
現場繳費
報考人在完成上載報考文件並收到本局發出的手機短訊及電郵通知後,須於2021年1月23至28日,以親臨或委託親友的方式,將報名費現金$500.00(伍佰澳門元)交至本局下設的大學生中心,以辦理現場繳費手續;辦理時應帶備報考人身份證明文件備查。
大學生中心地址:澳門荷蘭園大馬路68-B號華昌大廈地下B座;辦公時間:週二至週六,上午11時至下午8時(中午不休息);週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休息。
報考人可登入“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https://www.gatzs.com.cn)查閱各院校的招生簡章,或直接向有關院校查詢。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初試和複試的考核方式及時間由招生院校自行釐定及通知,報考人可查閱招生簡章或徑行向招生院校查詢。
五、錄取及入學
1. 招生院校根據報考人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作綜合評核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 錄取通知書將於2021年6月中旬開始由招生院校寄發予報考人。
3. 新生於2021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入學時間由錄取院校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
4. 新生報到時,由院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5.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院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 2 年至 3 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 3 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 5 年。
七、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附註
1. 報考人應按要求準確填寫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資料。報考人因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後果由報考人本人承擔。
2. 報考人須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有關推薦書得按招生院校要求另行向其遞交(一般複試時提交)。
3. 報考藝術類專業須進行網上預報名,並按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要求向院校辦理確認報名及參加考試,詳情可向招生院校查詢。
4. 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者,如果招生院校有要求,應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認證。
5. 倘若報考人因報考專業或資格不符院校要求而最終不獲院校接受其准考,本局將不負責相關責任,所繳交的報名費及報名文件,概不退還。
九、聯絡方式
電話:853-83969394、853-83969390
傳真:853-28322340
電郵:admission@***
網址:https://***/admission/nd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