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寧波諾丁漢大學為教育部批准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教港澳臺函【2010】21號文的規定,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均要回臺灣參加“學測”考試,鑒於辦學條件不同,“學測”成績達到前標級的台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
二.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欲報考寧波諾丁漢大學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寧波諾丁漢大學2010年臺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與以下材料一起用特快專遞於5月31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可先行通过电子邮件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我校收到申請書後,將立即通過電子郵件回復確認。若未收到確認的,請與我校聯繫。)
①臺胞證影本(資料頁)一份、②身份證影本一份、③學生證影本(資料頁)一份、④“學測”成績單影本一份、⑤“學測”等級證明材料影本一份(如有)、⑥中學成績證明。
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泰康東路199號 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574- 88180112
電子郵件:admissions@nottingham.edu.cn
郵政編碼:315100
三. 選拔方式
1、 資格審查:學校在匯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後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後将立即電話通知考生。
2、 面試時間:2010年6月11日
3、 報到:2010年6月9日下午或10日
4、 地點: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5、 面試內容:面試語言為英語,含筆試和面試
6、 考生本人持身份證原件、臺胞證原件辦理報到手續。
四. 錄取
面試合格的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將學生資訊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並將所有錄取名單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在網上實施電子註冊。
五. 其他
本辦法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本校網頁上通知(www.nottingham.edu.cn),請及時查看,緊急事宜電話聯繫(0574-88180112)。
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