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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廣東財經大學

   2014年01月13日 来源: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10592 廣東財經大學

  2014年廣東財經大學聯合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廣東財經大學始建於1983年,原名廣東財經學院,1985年改名為廣東商學院,2013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更名為廣東財經大學。經過30年的發展,學校已建設成為擁有全日製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3000多人的省屬重點建設院校,是廣東和華南地區重要的經、管、法人才培養基地和科學研究基地;學校建成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體,經、管、法、文、理、工、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並具一定特色和優勢的學科體系。經濟學、管理學連續5年進入全國高校前20%優勢學科行列,2011年法學進入全國高校前20%優勢學科行列。

  二、報名及考試

  報名條件、時間、地點、方式以及考試科目、時間、地點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規定和公告為準。

  三、招生計劃及學習地點

  我校計劃通過聯招考試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50人左右。招生專業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學生第一、第二學年在三水校區學習,第三、第四學年在廣州校本部學習。

  四、錄取

  參加聯招考試的考生,當其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要求,身體健康,填報我校志願,且聯招考試成績達到聯招第二批本科院校錄取控製分數線上時,我校予以擇優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優先錄取。

  五、入學與身體檢查

  1.新生持加蓋廣東財經大學招生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準。

  2.新生入學後,我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並進行身體檢查。凡不符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3.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收費標準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與內地學生相同。

  七、其他

  1.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教育部發布有關文件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

  2.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3.學生修業期滿,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準予畢業。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其相應學士學位。

  學校地址: 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侖頭路21號

  郵政編碼: 510320

  聯系部門: 招生辦公室、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聯 系 人: 李願方、楊純

  谘詢電話: 020-84096834,84096844

  傳真號碼: 84096069,84096140

  學校網址: http://www.gd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