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 简体版繁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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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的公告
2017年07月04日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 2017年07月04日

为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教育部近日印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可直接向大陆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就读。

自2010年起,台湾高中毕业生可凭学测成绩申请入读大陆高校。受理台湾学生申请的高校范围为已备案的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校。台湾高中毕业生可通过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www.gatzs.com.cn)查询各校招生简章,直接向各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学测成绩和报名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