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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国内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澳门区)报考办法

   2023-01-30 来源: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2023年度中國內地高校研究生課程考試(澳門區)報考辦法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

 

一、報考資格

1.         港澳地區報考人須持澳門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並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地區報考人須持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並同時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2.         報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人士,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歷;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的人士,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歷。

3.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詳見附註第2點)。

4.         其他由高校另訂的資格要求。

 

二、報名日期、時間及方式

 

第一階段網上預報名:

202321025期間,登入“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https://***)進行預報名。逾期不再補報,亦無法辦理確認報名及繳費手續。

 

第二階段網上確認及繳費:

上載報考文件

2023228日至34,登入報考文件遞交系統(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按要求上載文件,逾期不再補辦。文件要求如下(系統支持圖片格式):

1.     經報考人簽署的“報名信息確認表”;

2.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

(1)     港澳地區報考人須上載有效的澳門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     台灣地區報考人須上載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3.     學士、碩士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上載由所屬高等院校發出的在學證明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

 

註:上載文件不完整或未及時按要求更新資料者,視作未完成報名程序,報名無效。

 

繳費

報考人在完成上載報考文件並收到本局發出的手機短訊及電郵通知後,須於20233410(如選擇以網上銀行轉賬方式繳費,須在349日期間完成,並將以匯款單據或電子匯款記錄截圖上的日期為準),透過下列其中一種方式繳交報名費:

  • 網上轉賬:報考人可透過所在地銀行向本局中國銀行賬戶(將透過電郵通知符合報考資格且通過資料審校之報考人)匯入$500.00(伍佰澳門元)報名費,報考人須自行承擔所有衍生的銀行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同時,報考人在匯款當日須透過電郵發送匯款單據掃瞄檔或電子匯款記錄截圖至exam@dsedj.gov.mo以作證明(請備註報考人姓名及報考人報名號以便核實)。

  • 預約現場繳費:報考人可提前一日致電本局83972860 83972553預約繳費時間,然後親自或委託親友於預約時間內帶同報考人身份證明文件及報名費現金$500.00(伍佰澳門元)前往本局總部(地址: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辦理現場繳費手續。

 

三、招生簡章

報考人可登入“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https://***)查各院校的招生簡章,直接向有關院校查詢。

 

四、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兩個階段,初試和複試的考核方式及時間由招生院校自行釐定及通知,報考人可查閱招生簡章或直接向招生院校查詢。

 

五、錄取及入學

1.     招生院校根據報考人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及體檢結果等作綜合評核後,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2.     錄取通知書將於20236月中旬開始由招生院校寄予報考人。

3.     新生於2023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入學時間由錄取院校在“錄取通知書中註明。

4.     新生報到時,由院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5.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院校請假未事前請假而不按時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六、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 2 年至 3 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 3 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 5 年。

 

七、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通過答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八、附註

1.     報考人應按要求準填寫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資料。倘因報考人填寫錯誤或虛假資料導致不能參加考試、不被錄取或引起其他法律責任,後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2.     報考人須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有關推薦書得按招生院校要求另行向其遞交一般於複試時提交

3.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報考人完成網上預報名後,須按所報院校的招生簡章要求向院校辦理確認報名及參加考試,詳情可向招生院校查詢。

4.     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者,如果招生院校有要求,應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認證。

5.     倘因報考人所報專業或資格不符院校要求而最終不獲准考,責任由報考人自行承擔,且所繳交的報名費及報名文件概不退還。

 

報考文件以本局網頁https://***/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0073發佈之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