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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台灣人士攻讀內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碩士/博士)學位 2019年度報考須知

   2018-11-30 来源: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澳門、台灣人士攻讀內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究生(碩士/博士)學位

 

2019年度報考須知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第一部份網上報名

1.   網上報名時間:2018121日至1215日,全天24小時接受網上報名。

2.    考生應在規定報名時間登錄「內地 (祖國大陸) 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網網址:***」進行網上報名並上傳個人頭像電子照片。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訂正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逾期者將不能現場進行確認報名。

3.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第二部份現場確認

1.   現場確認時間:20191310日上午9時至530 (星期日休息)

2.   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按規定提交本人網上報名編號、有效身份證件、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但須提交應屆在讀證明原件)或同等學歷文憑。

3.   考生應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副本一份。

4.   凡報考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須到報考的招生單位進行現場確認(或函報確認)並參加考試。具體要求可諮詢招生單位。

5.   現場確認地點: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1405 (炮台山港鐵站A出口)

 

二、考生報考資格

報名參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1.   港澳地區考生持:

① 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

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1. 2.   台灣地區考生,持

       ① 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和

       ②《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二)考生學業水準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   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3.   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還應符合內地(祖國大陸)當年招收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書面推薦書:

  1. 1.   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於複試時直接交到招生單位)

 

三、報手續

考生先自行登入網址***完成網上報名手續及記下網上報名編號。網上報名後,考生須記下密碼,作為日後登入查閱個人檔案、成績、錄取情況以及下載准考證時使用。

已於網上報名的考生須擕備下列證件及資料,親往京港學術交流中心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繳交下列文件之副本各一份,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

  1. 1. 網上報名表 (如通訊報名或委托親屬報名者, 需打印網上報名表並加考生簽名確認)

  2. 2. 港澳地區考生繳交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

《港澳居民居住證》

② 台灣地區考生繳交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

《台灣居民居住證》

  1. 3.  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 (應屆畢業生可於錄取前補交) 或同等學歷文憑。

  2. 4.  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在學證明 (報考博士生請備學士學位證書)

 

四、報考費用

1. 報考費港幣600元。若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地區,另加繳100元郵資及手續費,共計港幣700元。報考費可以現金、支票或匯票繳交。(報考費一經繳交,概不退還)

2. 要求通訊報名的考生,應把有關證明文件副本 (畢業證書副本:須附發證學校認證單位證明章印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網上報名表及報考費(700港元),連同本人通訊地址的回郵信封寄至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1404室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支票或匯票抬頭: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或 BEIJING-HONG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五、報考類別

1. 港澳台研究生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兼讀制) 兩種。

2. 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六、學費及獎學金

港澳台研究生在學期間相關收費標準和待遇與內地(祖國大陸)研究生相同,港澳台研究生在學期間可參加就讀院院校優秀生獎學金的評選。關於為港澳台研究生設立獎學金情況,考生可向招生單位諮詢。

 


七、入學考試(適用於在香港報名點的人士)

1.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1. 初試時間:201941314日於香港舉行。

  2. 初試地點:香港理工大學 (待定)

  3. 初試科目:

(1)報考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遊管理碩士、工

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考試科目為外國語 (滿分值為100) 及管理類綜合能力 (滿分值200); 報考其他專業碩士生考試科目為一門外國語 (滿分值為100) 和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課(滿分值均為150)

(2)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考一門外國語 (滿分值為100) 和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

務課 (滿分值均為100)

(3)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個別考試科目如「建築設計」多於3

小時,不超過6小時,安排在414日上午9時至下午3)

(4)初試合格者,複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1. 複試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2. 6.  複試日期:20195月底

     

    八、考生錄取及入學條件

    1. 1.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20196 月下旬由招生院校寄發考生本人。

    2. 2. 新生於20199月中旬前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進行體格檢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3. 3.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九、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兼讀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十、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學位證書。

     

    十一、免責聲明

    1.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導致不能考試或錄取,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繳交的報考費及報考資料概不退還。

    2.各招生單位的招生資料及內容概由該單位負責,其解釋權歸該招生單位。

    3.以上「報考須知」的內容, 以國家教育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