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11月16日
来源: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一)报名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名地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参加考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地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1.我校201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的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基本上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生只能填报下表中我校的一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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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车辆工程 |
材料加工工程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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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080204 |
080503 |
082104 |
12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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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01车辆设计制造技术及装备研究 02车辆节能与排放控制技术 03车辆系统动力学与控制 04车辆状态检测及诊断技术 05车辆电子控制技术 06车身造型与设计 |
01材料成型CAD/CAM/ CAE 02新材料成型工艺及原理研究 03先进微电子封装与制造技术 04焊接设备及自动化 05激光表面改性 06薄膜材料研究与应用 07功能材料研究与应用 |
01数字化服装设计与制造 02服装设计与工艺 03生态与功能面料的研究 04 服装市场研究 |
01社会保障政策与实务研究 02社会保障定量分析及其研究 03社会保障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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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科目 |
①英语 ②数学 ③工程力学 或机械原理 或自动控制原理 |
①英语 ②数学 ③材料科学基础 或塑性成形原理 或物理化学 |
①英语 ②数学 ③可视化程序设计基础 或纤维化学与物理 或服装材料学 |
①英语 ②管理学 ③社会保障概论 |
3.考生报考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硕士生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不考政治理论)。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三)初试时间:
时间:2011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复试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者须进行复试,复试方式及复试地点和时间由我校通知考生。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小组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择优选拔,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入学。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的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4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硕士学位证书。
七、培养费
1.自费研究生的培养费标准为9800元/学年·人(人民币),学费总额为:24500元(人民币)。
2.入学报到前交付相应的学费、住宿费,分学年交付。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联系电话:021-67791223,67791224
学校代码:10856 传真号码:021-67791236
学校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 电子信箱:gcdyzb@163.com
邮政编码:201620 学校网址:www.sues.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教育网:http://ge.sues.edu.cn
联系教师:王成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