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201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09年11月03日
来源: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1995年开始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别的办学格局。
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4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900余人。现有本科专业51个,其中国家(教育部)特色专业4个,省重点专业(含在建)11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人文社科基地,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研究平台;拥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门国家精品课程。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500余人,正高职称17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博士生导师39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3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4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1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70余人。
学校坚持以科研工作为重点,科研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省部级奖励6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本设施齐备。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信息中心、语音中心、网络中心和一流的体育设施,具有现代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平台。图书信息中心设施先进,馆藏特色鲜明,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化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区域中心和国内学科数据最齐全的服装与艺术设计情报中心之一。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是孕育桃李、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一、报名
(一)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1月中旬(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艺术类专业学费:15000元人民币/学年/人;非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人民币/学年/人。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碥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碥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83969322,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到我校报名(或函报)并到校参加考试。
浙江理工大学报考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西区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部(行政楼441室),邮政碥码:310018
电话:(0571)86843082,图文传真:(0571) 86843073/86843082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可以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方式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艺术类专业考生到我校考试,由我校统一安排考场。
时间:2010年4月中旬(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西区)。
时间:2010年5月中旬(待定)
三、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前学校与考生需签订自费协议书。录取通知书于2010年7月由我校研究生部寄发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2010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在校奖学金
港澳台优秀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申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定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同时可和内地研究生同等条件申请学校各项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六、住宿条件
我校为港澳台学生提供两种住宿选择:
1.经港澳台学生申请,学校同意,港澳台学生可申请住学校中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标准的宿舍,收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人(3人间)。
2.国际生楼(暂名)住宿,国际生楼的收费标准及基本条件如下:
住宿费:800元人民币/月/人(单人间),450元人民币/月/人(双人间)
室内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饮水机、空调、电视、网络、电话。每层有公用洗衣房和厨房。
七、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最长可延期半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可延期一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延期内不再申请研究生奖学金。
八、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