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2007年从港澳台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简章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由内地移居港澳台地区的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专业
2007年我校共有15个专业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分别为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烟草学、作物生理学、设施栽培、森林培育、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作物安全生产、农业信息化技术、植物资源学、农业生物技术、作物营养生理。具体研究方向见《河南农业大学2007年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类别及收费标准
我校仅招收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收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收费标准。
(四)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五)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图文传真:(020)38627815。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六)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七)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河南农业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可登陆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196.80.240 查询。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初试合格者,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
(二)初试地点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7年4月21日至22日。
(三)复试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住宿按学校规定另行收费。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