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07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报名
(一) 报名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
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自费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兼读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06 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四)报考地点
1.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图文传真:(020)38627815
2.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3.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 68912285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图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元港币。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名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币,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MBA初试科目为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考试);博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为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初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的考试初试科目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方式由我校确定并通知考生。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7 年4月21-22 日
(三)复试
地点:由我校确定。
时间: 2007年6月5日之前。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开始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提前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二年,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经费和待遇
(一)学费
自费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2万人民币/每人、每年,硕士生学费1万元人民币//每人、每年;自费兼读在职博士生学费1.4万元人民币/每人、每年;自费兼读在职硕士生学费1.2 万元人民币/每人、每年。
(二)其它
自费生在入学报到时向我校交纳相应的学费,其它费用自理。
八、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杜春荣
电话:0451-86414004
传真:0451-86415167
E-mail:yzb@hope.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