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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央财经大学对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2006年11月16日

  一、招生专业、类别

  我校共有39个硕士专业和16个博士专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招生类别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两类,均属国家计划外招生。

  二、报名资格

  1、 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①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③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学历要求:①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②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网报信息的“最后学历”栏内不得以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只能以本科生身份报考;④获得非经济学或非管理学硕士学位报考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以外的考生,或获得非法学硕士学位报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的考生,均视为跨学科门类报考,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⑤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限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其它限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同时有公开出版的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或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8年以上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人员。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四、报名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于鹰宇 电话:(010)68453458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人:施靖波 电话:(020)38627815 图文传真:(020)3862781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联系人:邹重华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联系人:郭淑华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或E—Mail地址。
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阶段: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总分为400分;博士生考试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中:经济学包括社会主义经济理论(60%)和西方宏观经济学(40%),管理学包括管理学原理(60%)和西方微观经济学(40%)。

  初试时间:2007年4月21至22日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复试阶段:初试合格者,由我校在网站上(gs.cufe.edu.cn)通知参加复试的时间及地点。硕士生复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课考试和外语听力、口语。专业课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段进行,笔试由学校统一安排,分值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由各学院安排,分值占专业课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口试占复试成绩的10%。博士生复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试。 

  七、录取和入学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材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直接函寄考生本人。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我校“入学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生中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以及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各招生专业学制为三年,其余专业为弹性学制;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完成培养方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授予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十、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学年9800元人民币,三年制总额为29400元人民币(精算学专业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学费总额为30000元人民币;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各招生专业学费总额为40000元),弹性学制学费总额为19600元人民币;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学年11800元人民币,总额为35,400元人民币。自费兼读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费按相同专业全日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可一次交付或分次于每学年报到注册前交付。学员可交纳人民币或港元、澳元,交纳港元、澳元时,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计价收费。

  十一、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研究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1.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学年奖金 6000 元 / 人;二等奖每学年奖金 4000 元 / 人;三等奖每学年奖金 3000/ 元。

  2.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奖项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每学年奖金 8000 元 / 人;二等奖每学年奖金 6000 元 / 人;三等奖每学年奖金 4000 元 / 人。

  联系部门:中央财经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0)86-10-6228903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邮政编码:100081
  学校网址:www.cufe.edu.cn  请考生经常登陆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有关报考信息  
  研究生部网址:http://gs.cuf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