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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安徽医科大学2007年招收港澳台研究生有关情况说明

   2006年11月16日

(一)、招生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的此类学生占用我校当年的研究生国家计划,在学期间的待遇与内地(祖国大陆)的研究生相同。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二)、收费标准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均参照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6000元人民币/学年,博士研究生13000元人民币/学年。

住宿费自理,收费标准参照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

(三)、考生报考资格

    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招生报考点

    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1月20日~12月20日。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

(六)、考试相关事项:

    1.考试科目:博士生考生、硕士生考生的初试科目均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英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2.初试时间:4月21日~22日。初试由报考点负责组织。初试成绩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

    3.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复试与否及复试的内容、方式由我校届时通知考生及报名点。

     4.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综合审查后,对报考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的可自行决定是否录取,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录取后,我校将按规定时间将录取名单分别报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安徽省教育厅。并通知有关报考点,同时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给考生本人。

    5.管理: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被录取的各类研究生在学期间的教学工作由我校研究生学院负责。其他管理工作由我校外事办公室负责。

    6.学制与学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自费兼读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