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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07年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006年11月15日

一、报考条件:

    按国家教育部教学[2006]2号文件执行。

    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 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45819                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 话:(020)38627816               图文传真:(020)38627815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 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 话:(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 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 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三)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报考点不接受中介代理报名。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须应试一门外国语(英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初试合格者,复试与否及复试内容、方式由我校确定。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7年4月21日至22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

时间:2007年6月5日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0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其他说明

1、招生简章上注有“※”的导师为外单位兼职导师,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2、招生信息可以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hunau.net/yjsc/yjszs

E-mail:yzb@hunau.net。有招生简章备索。

联系电话:0731—4618111,传真:0731—461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