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用户登录(高考   研招

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北京林业大学2007年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简章

   2006年11月15日

一、报名 

  (一)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时间

  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 (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2.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6,图文传真:(020)38627815。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     

    电话:(00853)3969322,  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

    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迅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考生只能填报北京林业大学的一个专业。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考生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07年4月21日至22日

  3、复试

  初试合格者,要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在六月中旬寄给考生。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份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及收费标准 

  1、我校硕士、博士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2、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免交学费,并享受校内奖学金。

     3、自费全日制硕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8000元人民币,自费全日制博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1万元人民币。

     4、住宿等其它费用自理。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38380  

    传真:(010)62337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