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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07年招收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简章

   2006年11月10日

一、招生类别、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三、学习费用

每人每学年收取培养费用捌千元人民币,其他费用自理。

四、报考资格

1、考生应是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岁。

2、考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06112020061220

2、报考地点及联系方式:

①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453458,图文传真:(01068948227

②广州: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施靖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5,图文传真:(02038627816

③香港: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④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郭淑华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15

电话:(008533969322,图文传真:(0085332234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自选报考名,有关报考的具体事项可直接向报名点咨询。

六、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或台胞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有要求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MBA的须应试外国语及综合能力考试),均为笔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MBA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考试满分值为200分。

        2、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⑴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⑵广州市:由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⑶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⑷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 2007421日至22日。

3、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时间20075月下旬,具体安排由我校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前学校与考生需签订自费协议书。录取通知于20076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2007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为准。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学位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0610

附:

单位代码:10294                 址:南京市西康路1      

邮政编码:210098              联系部门:河海大学研招办      

  话:025-83786303              真:025-83787337

网址:www.h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