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医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准予备案的函
2008年02月19日
教港澳台办[2008]1095号
浙江省教育厅:
浙教函[2008]3号函收悉。
经研究,对温州医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准予备案。从2008年开始,温州医学院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和本科“联招考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通过本科“联招考试”招收港澳台学生。
请你厅通知温州医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将学校介绍、招生专业、联系地址、电话、网址等分别报研究生招生报考点和联合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招生简章,并要求其按照有关招收港澳台学生的政策、规定开展此项工作。特别注意避免将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工作与外事工作相混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各种费用。学校应设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要有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对港澳台学生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有关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教学和生活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教育质量。有重大事情立即向我办报告。
此复。
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