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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2015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簡章

   2015年04月09日 来源:同濟大學

根據教育部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有關規定,經教育部批准,同濟大學向具備報名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開放2015年臺灣地區免試生的報名申請。

一、報名條件

持有合法的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即可申請報名:

1、參加當年度臺灣地區“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回臺灣地區參加當年度“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前標級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和專業選擇

2015年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計畫擬定15人,具體視申請者的人數和水準確定,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申請者可以在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四個專業(類)作為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同濟大學2015年臺灣地區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附件一)。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tongji.edu.cn)下載申請表,按照要求完成報名並將有關材料寄送至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申請報名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15日,請於截止日期前將申請材料郵寄至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具體申請材料如下:

1、同濟大學2015年臺灣地區免試生申請表(見附件二);

2、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影印本;

3、臺灣地區當年度“學測”成績影印本(必須加蓋中學公章);

4、推薦信;

5、其它能夠體現申請者能力水準的相關證明材料影印本。

我校不收取任何報名費。面試入圍考生赴上海參加面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四、面試

我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根據初審情況確定面試入圍名單。面試在同濟大學舉行,時間初定為4月底,具體安排將於4月下旬在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公佈。

五、錄取原則

我校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確定入圍面試的考生名單,通過資料初審的學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面試。綜合考生的面試成績和當年度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擇優錄取。綜合面試成績占60%,當年度臺灣地區“學測”成績占40%。

經教育部考試中心對我校預錄取考生進行“學測”成績確認後,我校招生辦公室將預錄取的臺灣地區免試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並於2014年7月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六、監督機制

同濟大學監察處全程監督臺灣免試生招生工作。

紀檢監督電話:+86-21-65980710。

七、聯繫方式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訊位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里安樓101A室

郵遞區號:200092

諮詢電話:+86-21-65982643、65983643、65981523

傳真電話:+86-21-65981513

招辦郵箱: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3月

同濟大學2015年臺灣免試生本科招生專業(類)目錄

同濟大學2015年臺灣免試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