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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2011年本科面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2011年05月26日 来源:深圳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號)的精神,我校2011年將面試招收部分符合條件的台灣高中畢業生。

  一、招生專業和計劃:

  (一)招生專業詳見《深圳大學2011年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專業一覽表》。

  (二)招生計劃視申請和面試情況而定。

  二、申請資格:

  凡身體健康,在台灣地區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直接向深圳大學申請就讀全日制本科專業,經面試合格後即可申請辦理錄取手續。

  (一)學測成績總分達到頂標級、前標級的台灣高中畢業生。

  (二)學測成績總分達到均標級的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生。

  三、申請時間:

  自即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

  四、申請辦法和相關事項:

  (一)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須認真填寫《深圳大學2011年面試招收台灣學生入學申請表》(點擊下載)(下稱“入學申請表”),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

  (二)申請者須在2011年6月1日前(以郵戳日期爲准),將以下申請材料寄到深圳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①填妥的《入學申請表》;②身份證複印件;③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複印件;④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⑤台灣學測成績通知單複印件;⑥考生所在中學負責人推薦意見;⑦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

  (注:1. 以上申請材料一經寄出概不退回,請預留備份。2. 面試時,須交驗考生本人身份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台灣學測成績通知單的原件。)

  (三)我校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在6月5日前電話通知符合申請資格的考生來我校進行面試。

  五、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初定爲2011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

  面試地點:深圳大學招生就業辦(地址:深圳大學師範學院A座辦公區420室)

  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錄取:

  學校將面試合格名單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審核,申請辦理錄取手續。審核通過後,我校將會在招生信息網公布錄取名單。

  七、體檢與收費標准

  (一)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體檢標准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入學注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准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具體標准詳見《深圳大學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八、招生咨詢和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深圳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

  郵寄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68號深圳大學師範學院A座辦公區414室

  郵政編碼 :518060

  聯 系 人 :馮老師

  電 話 :0755-26536621

  傳 真 : 0755-26534482

  深圳大學網址:http://www.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b.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