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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政法大學2011年台灣學生免試入學招生簡章

   2011年05月23日 来源:華東政法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台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參加2011年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且成績達到頂標級、前標級;

  (二)在大陸舉辦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學習的高中畢業生,參加台灣“學測”,且成績達到均標級。

  二、招生專業

  申請人可在我校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6個專業作為專業志願,招生專業詳見附錄《華東政法大學2011年台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程序及時間

  (一)申請人登錄我校招生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注冊;

  (二)下載並填寫《華東政法大學台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

  (三)申請人須於6月5日前將下列材料快遞至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同時傳真一份至招辦):

  1、《華東政法大學台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

  2、台灣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3、台胞證影印本;

  4、學測成績通知單影印本(含報名序號);

  5、可以體現學生情況的其他資料。

  四、選拔辦法

  (一)初審:我校將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並確定面試資格;

  (二)面試: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於6月中旬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及安排請登錄我校招生網查詢;

  (三)錄取:我校將根據考生學測成績及面試情況綜合測評、擇優錄取。錄取名單經報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所需費用

  台灣學生入學後與內地學生一起就讀各專業,所需費用具體為:學費,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500元,其他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年1400元。(以上收費不含教材費、生活費等)

  六、學校聯系方式

  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學園區龍源路555號明志樓A210

  郵政編碼:201620

  聯系電話:+86-21-6779-0220(兼傳真)

  E-mail: zsb@ecupl.edu.cn

  學校網址:www.ecupl.edu.cn

  招生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