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學2011年免試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2011年05月17日
来源:中央民族大學
第一條、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台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台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和前標級的台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均要回台灣參加“學測”考試,鑒於辦學條件不同,“學測”成績達到均標級的台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申請程序
符合申請條件欲報考中央民族大學的台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中央民族大學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中學成績證明及身份證件之影印本用特快專遞於5月25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如郵寄時間有限,可先將相應材料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暫替)。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
收件單位: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收 件 人:龐建超
郵政編碼:100081
聯系電話:(86-10)68932384(兼傳真)
電子郵件:muc3922@126.com
第三條、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學校在彙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後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後在5月30日前電話通知考生。
2.面試時間:2011年6月4-5日(暫定),具體時間6月初上網查詢
3.報到時間:6月3日全天工作時間辦理面試相關手續。
4.報到地點: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中央民族大學北智樓601室)
5.注意事項:因我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已經結束,故未取得我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無法通過此次面試就讀我校藝體類專業。
本辦法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本網通知,請及時查看,緊急事宜電話通知。
第四條、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擬定合格分數線,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准。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
点击下载:
中央民族大學2011年臺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doc (请右键点击后选择“目标另存为”下载,否则可能出现乱码)
中央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