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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華東理工大學2011年對台灣地區招收免試生實施方案

   2011年05月16日 来源:華東理工大學
為方便台灣地區高中畢業生來大陸接受高等教育,華東理工大學作為可招收台灣地區學生的普通高等院校,根據教育部文件的精神,特制訂以下具體實施方案。

一、招生對象

1、2011年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達到“頂標級”的台灣高中畢業生;

2、2011年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達到“前標級”的在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10名。

三、申請程序

報名學生可通過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區招生信息網(http://www.gatzs.com.cn)或“聯招辦”網站(http://www.ecogd.edu.cn)鏈接到我校,查閱相關信息。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5月25日,報名者必須在此期間內進行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1、填寫報名表:考生請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下載《華東理工大學2011年台灣學生免試入學報名申請表》,並按要求填寫,其中包含考生台灣“學測”成績和報名序號;

2、提交申請材料:請將申請表、“學測”成績通知單、高中三年成績單於5月25日前用傳真方式發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查:我校將報名考生姓名、“學測”成績、報名序號報教育部考試中心,並組織專家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內容審核,對獲得面試資格的申請者發放面試准考證。

2、面試辦法

獲得面試資格者將到我校集中參加面試,具體安排如下:

①面試時間:6月3日

②面試地點:華東理工大學徐彙校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

③面試內容:內容涉及科學素養、人文知識、創新思維、邏輯及表達能力等方面。

3、錄取辦法

我校根據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台地區學生辦公室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五、監督與責任追究

1、學校招生監督小組對本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使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准明確、辦法公開、程序規范。

2、接受社會監督。學校設立監督電話,接待來電來訪,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3、凡被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報名或錄取資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關當事人責任。

六、本實施方案由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和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辦公室電話:+86-21-64252763 傳真:+86-21-64253762

港澳台事務辦公室電話:+86-21-64251193 傳真:+86-21-64250735

監察處監督電話:+86-21-64252688 

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華東理工大學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2011年5月9日

  附:(點擊下載)
  華東理工大學2011年招生專業及體檢限制.doc.

 

  華東理工大學2011年台灣學生免試入學報名申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