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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201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簡章

   2011年04月25日 来源:同濟大學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0〕21號),經研究決定,同濟大學即日起向具備報名條件的臺灣高中畢業生開放2011年臺灣地區免試生的報名申請。

  一、報名條件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回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前標級”的高中畢業生。

  3、持有合法的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

  二、招生人數和專業選擇

  2011年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人數視申請者的人數和水準確定。申請者可以在我校公佈的2011年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四個專業作為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同濟大學201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一)。

  三、報名及注意事項

  申請者需將以下申請材料的書面版以特快專遞郵寄至同濟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請在快遞封面注明“臺灣免試生入學申請”;同時將申請材料的電子版以zip格式壓縮,以“姓名+就讀中學”為檔案名,以“臺灣免試生入學申請”為郵件主題,發送到同濟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電子郵箱(bkzs@tongji.edu.cn);申請報名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30日,特快專遞郵寄以寄出郵戳為准,電子郵件以發出時間為准。

  具體申請材料如下:

  1、同濟大學201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報名表(見附件二);

  2、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影印本;

  3、臺灣地區當年度“學測”成績影印本;

  4、其他能夠體現申請者能力水準的相關證明材料影印本。

  報名費事項:我校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申請者赴上海參加面試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四、面試

  經初審入圍面試的考生,我校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另行通知面試事項,面試地點安排在同濟大學。

  五、錄取原則

  根據申請者的當年度“學測”成績和麵試表現擇優錄取。

  六、監督機制

  同濟大學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臺灣免試生招生工作。

  紀檢監督電話:+86-21-65983358。

  七、聯繫方式

  同濟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

  郵遞區號:200092

  電話:+86-21-65982643

  傳真:+86-21-65980174

  招辦郵箱: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bkzs.tongji.edu.cn

  同濟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2011年3月

  附件一:同濟大學201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專業目錄

  附件二:同濟大學2011年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招生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