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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簡章

   2010年05月14日

  一、申請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0〕21號 )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報名: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前標級。

  二、材料遞交

  符合申請條件者在我校招生網上下載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中學成績證明、身份證件(臺胞證、身份證、學生證)影印本於5月30日之前,用特快專遞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電子掃描材料可以提前發送email到:zsc@zju.edu.cn,申請材料恕不退回。

  學校按學科領域大類招生,學生入學一年後兩年內確認主修專業。申請者可在公佈的招生大類目錄中選擇三個大類作為志願,招生大類目錄詳見《浙江大學2010年對台本科招生大類一覽表》。

  三、錄取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於6月7日至11日,具體日期以面試通知為准或參見招生網站。

  面試地點:浙江大學校內。

  我校將根據“學測”成績和麵試情況,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備案。

  四、其他

  臺灣免試生的學費和住宿費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臺灣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五、聯繫方式

  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東1A105室 郵遞區號:310058

  電話:(86-571)87951006 傳真:(86-571)88981979

  Email: zsc@zju.edu.cn

  浙江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學主頁:http://ww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