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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2010年05月12日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0】21號)精神,為了做好我校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學生工作,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一、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前標級。

  二、招生專業

招生專業(方向)

所在學院

授予學位

招生科類

英語(語言學)

英語語言文化學院

文學學士

文理兼招

經濟學

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經濟學學士

文理兼招

人力資源管理

國際工商管理學院

管理學學士

文理兼招

物流管理(國際採購)

文理兼招

法學(國際經濟法)

法學院

法學學士

文理兼招

新聞學(國際新聞)

新聞與傳播學院

文學學士

文理兼招


  招生名額視具體報名情況而定。

  三、報名時間

  2010年5月15日–2010年5月24日申請報名。

  四、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欲報考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見附件),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身份证及臺胞證复印件用特快專遞於5月25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並同时将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我校。

  五、選拔程式

  1、 資格審查:我校對申請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於5月31日前在我校高考招生網(網址:http://zsb.gdufs.edu.cn/)公佈審核結果。

  2、 面試時間:2010年6月5-6日(暫定),具體時間6月初上網查詢

  3、 報到地點: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行政辦公樓123室)

  六、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擬定合格分數線,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准。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

  七、本簡章由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學校高考招生網上通知,請及時查看。

  八、郵寄地址:廣東省廣州市白雲區白雲大道北2號

  郵寄單位: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遞區號:510420

  聯繫电话:86-20-36204310 傳真:86-20-36207054

  電子郵件:zsb@mail.gdufs.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gdufs.edu.cn

  招生辦網址:http://zsb.gdufs.edu.cn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點擊下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2010年招收臺灣地區免試生入學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