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0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实施办法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0】21号)精神,方便台湾高中毕业生来大陆接受高等教育,我校2010年开始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学测成绩总分达到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学测成绩总分达到前标级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名额及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学科大类) |
计划 |
学费 |
01 |
文学院 |
3 |
5000元/年 |
02 |
档案学 |
2 |
|
03 |
工商管理类 |
2 |
|
04 |
广告学 |
3 |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网上报名并下载报名表
请于5月14日(周五)至5月23日(周日)登陆我校免试招收台湾学生报名网站(http://zb.shu.edu.cn/twms/)报名,按要求填写并下载《上海大学2010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报名表》。
2.提交报名材料
请将网上下载的填写完整的《上海大学2010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报名表》(贴上本人照片)、台湾地区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即学测)成绩单复印件、个人推荐信以及各类获奖证书于5月28日(周五)之前用快递邮寄至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以寄出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台湾学生免试申请”字样。
3.面试资格查询
考生可于6月10日左右至我校免试招收台湾学生报名网站(http://zb.shu.edu.cn/twms/)查询面试资格并下载面试通知。
4.面试时间与地点
请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凭面试通知单和台湾居民身份证在面试通知单上规定时间至上海大学参加面试。
时间:6月中旬
地点:上海大学校本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四、录取原则
经我校面试合格且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具有免试资格的学生,上海大学根据学生面试成绩和学测成绩,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6134402、66135179
联系人:刘冬艳 陈涛 邮政编码:200444
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招毕办
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