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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業大學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學生簡章

   2010年05月11日

  一、報名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0〕21號 )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即: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其高中畢業生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前標級。

  二、招生專業和名額

  申請者可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為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北京林業大學對台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招生名額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

  三、申請和錄取程式

  (1)下載填寫申請表

  下載《北京林業大學2010年招收臺灣免試生申請表》並進行填寫。

  (2)寄交申請材料

  請將填寫完畢的申請表、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臺胞證影印本(資料頁)一份、身份證影印本一份於2010年5月31日之前(以寄件郵戳為准)用郵政特快專遞寄到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免試申請”字樣。並同時將申請資料發送電子郵件至我校招生辦公室(電子郵件地址見申請表)。申請資料一經寄出概不退回。

  (3)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於6月10日至15日。具體日期以面試通知為准。

  面試地點設在北京林業大學。

  四、 錄取原則

  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人的“學測”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並將錄取名單報送中國普通高校聯合招生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我校於2010年7月下旬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入學及在校管理

  被北京林業大學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9月初)來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北京林業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臺灣免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六、學費和其他費用

  臺灣免試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原則上與內地學生住在一起,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臺灣和北京的旅費及醫療保險等各項費用自理。

  七、聯繫方式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東路35號 郵政編碼:100083

  電話:010-62338216、62338222 傳真:010-82381399

  北京林業大學主頁:http://www.bjfu.edu.cn

  北京林業大學招生網:http://zsb.bjfu.edu.cn

  E-mail:blzsb@bjfu.edu.cn

  八、如有未盡事宜,招生辦公室將會在北京林業大學本科招生資訊網公布,並發電子郵件通知,請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