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2010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成績招收臺灣學生的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0】21號)精神,為做好北京師範大學2010年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的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 申請條件及報名方式
1. 申請條件
在臺灣地區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測”),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或成績達到前標級的大陸台商子弟(女)學校高中畢業生。
2. 報名方式及測試時間
² 向學校提交申請:
申請者須從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bnu.edu.cn/)下載並按要求填寫《北京師範大學2010年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入學申請表》,發送至Lrsh@bnu.edu.cn。申請時間:5月10日——25日。我校將及時在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bnu.edu.cn/)公佈已收到申請材料的有關資訊,請申請者自行查詢。
² 學校審核確認面試名單:
學校成立專家組,對申請者材料進行審核,並於5月29日在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bnu.edu.cn/)公佈面試名單。請申請者屆時在網上查詢面試通知,並按時參加面試,我校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申請者本人。
² 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0年6月4日下午2:30—5:00
面試地點:北京師範大學教九樓102教室
二、 招生計畫及專業
2010年我校計畫依據臺灣地區的大學“學測”及我校面試成績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10人。具體招生專業如下:
院 系 |
專 業 |
備 注 |
教育學部 |
教育學(含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教育經濟與管理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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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術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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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與社會學學院 |
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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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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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 |
經濟學(實驗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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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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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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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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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含電子商務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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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 |
法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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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院 |
心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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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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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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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言文學學院 |
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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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零起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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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語(零起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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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傳媒學院 |
影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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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學院 |
歷史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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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含統計學專業) |
數學科目測試成績 不低於13分 |
物理學系 |
物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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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學院 |
化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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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文系 |
天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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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學與遙感科學學院 |
資源環境科學(含地理科學、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地理資訊系統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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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學院 |
環境科學(含環境工程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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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學院 |
資源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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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含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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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學與技術學院 |
資訊科學技術(含電腦科學與技術、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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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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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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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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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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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諮詢方式
電話:86-10-58807962
傳真:86-10-58800562
網址:www.bnu.edu.cn;http://admission.bnu.edu.cn
北京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