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業大學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2010年04月30日
合肥工業大學為教育部批准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条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學習,“學測”成績達前標級的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申請程式
符合申請條件欲報考合肥工業大學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合肥工業大學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及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用特快專遞於5月20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號
郵寄單位: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收 件 人:許明楊
郵遞區號:230009
第三條、選拔程式
1、資格審查:學校在匯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後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後在5月30日前電話通知考生。
2、面試時間:2010年6月10-11日(暫定),具體時間6月初上網查詢
3、報到地點: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合肥工業大學屯溪路校區二號辦公樓201室)
本辦法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網上通知(bkzs.hfut.edu.cn),請及時查看,緊急事宜電話通知。
第四條、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擬定合格分數線,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准。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
合肥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