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學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2010年04月27日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理工大學為教育部批准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在臺灣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在大陸辦學的台商子弟(女)學校學習,“學測”成績達前標級的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 申請程式
符合申請條件並欲報考南京理工大學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南京理工大學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及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用特快專遞於5月25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
郵寄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孝陵衛200號
郵寄單位:南京理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
收 件 人:朱萍
郵遞區號:210094
聯繫電話:86-25-84303232
第三條 選拔程式
1、資格審查:學校匯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後,於6月4日前電話通知考生。
2、面試時間:2010年6月10-11日(暫定),具體時間電話通知。
3、報到地點:南京理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
本辦法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網上通知(http://www.gatzs.com.cn/或http://lxs.njust.edu.cn/),請及時查看,緊急事宜電話通知。
第四條、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擬定合格分數線,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准。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
南京理工大學國際教育學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