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術學院2010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實施辦法
2010年04月26日
四川美術學院為教育部批准開展“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申請條件之一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
1、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達到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2、鑒於辦學條件不同,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達到前標級的台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
第二條 申請程式
符合申請條件並欲報考四川美術學院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可在本網頁上下載《四川美術學院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按要求填妥後(要求字跡工整)與學測成績通知單及中學成績證明影印本用特快專遞於5月30日前郵寄到學校(以抵達地郵戳為准)。
郵寄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黃桷坪街108號
郵寄單位: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收 件 人:田原
郵遞區號:400053
第三條 選拔程式
1、資格審查:學校匯總考生的紙質申請材料,報教育部考試中心核實確認後,於6月6日前電話通知考生。
2、面試時間:2010年6月12-13日(暫定),具體時間6月初上網查詢
3、報到時間:6月11日下午2-4時辦理面試相關手續
4、報到地點: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
本辦法未盡事宜學校會及時在網上通知(http://zsb.scfai.edu.cn),請及時查看,緊急事宜電話通知。
第四條、錄取
根據學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招生辦公室擬定合格分數線,報學校招生委員會批准。合格學生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辦理錄取手續。
點擊下載:
四川美術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