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招收华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学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创办于1903年,历经百年沧桑,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深厚的人文底蕴。学校下设21个学院和4个系。其中博士专业77个,硕士专业158个,本科专业55个,涵盖了语言文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以及美术、音乐和体育等特色学科。学校以一流的文科、高水平的理科和有特色的工科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学校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5400人,自2001年以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位居全国高校前茅。学校是中国最早接受外国来华留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具备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的资格,是中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授权的国家级“华文教育基地”。目前有来自45个国家和地区的400余名留学生在校内各专业进行长期进修或攻读学位。
武汉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湖北省省会武汉市。武汉是中国中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也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讯枢纽。从武汉出发到中国任何一座主要城市,无论是乘坐飞机还是火车,都方便而快捷。
武汉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许多珍贵的名胜古迹,市内有“天下第一楼”黄鹤楼、佛教名寺归元禅寺、武昌辛亥革命纪念馆、东湖自然风景区。武汉所在的湖北省内旅游资源更为丰富,有世界文化遗产-道教圣地武当山和钟祥显陵,荆州古城、三国赤壁等一批驰名海外的历史文化古迹,又有长江三峡、神农架等蜚声中外的自然景区。
武汉拥有八百万人口,是一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充满动感与活力,生活在这里的武汉人热情友好,真诚直率。武汉的地方小吃别具风味,也有麦当劳、肯德鸡、必胜客等西式快餐和来自各个国家的风味餐厅。在演出季节,可以欣赏到具有中国特色的京剧、地方戏和杂技以及西方的歌剧、芭蕾和交响乐。武汉生活舒适,物价便宜,是在中国留学理想的选择。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具体报名资格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附件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即简称中国联招办。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网址:www.ecogd.edu.cn)。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简章》。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1、2006年,我校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计划为30人。
2、招生专业见《附件一》。
三、考试
1、根据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的规定,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
理工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以《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考试时间、地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录取
①录取批次:本科第一批和预科;②录取时间:七月上旬;③录取原则:凡参加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考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且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我校予以录取且原则上满足其专业志愿。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我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五、入学
1、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须在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六、收费标准
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每一学年不超过12000元人民币。
七、其他
1、学生一般与同专业其它学生同住,住宿费为1000元/年。也可申请与留学生一起安排住宿,并按其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八、联系地址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152号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咨询电话:+86-27-67867080、67863404
传 真:+86-27-67861550
电子信箱:zb@mail.ccnu.edu.cn
网 址:***
附件一:
《华中师范大学2006年招收华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
招生专业 |
科类 |
学制 |
|
政治学类(含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 |
文史 |
四年 |
|
法学 |
文史 |
四年 |
|
哲学 |
文史 |
四年 |
|
心理学 |
理工 |
四年 |
|
教育学类(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戏剧影视文学 |
文史 |
四年 |
|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 |
文史 |
四年 |
|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
文史 |
四年 |
|
历史学 |
文史 |
四年 |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工商管理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房地产经营管理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
理工 |
四年 |
|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设计)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旅游管理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教育技术学 |
理工 |
四年 |
|
数字媒体技术 |
理工 |
四年 |
|
电气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年 |
|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工 |
四年 |
|
财务会计教育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物理学 |
理工 |
四年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年 |
|
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 |
理工 |
四年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工 |
四年 |
|
电子商务 |
理工 |
四年 |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英语 |
文史/理工 |
四年 |
|
俄语 |
文史 |
四年 |
|
日语 |
文史 |
四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