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被荣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拥有全国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及12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16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可自主设置本科招生专业、自主选拔录取本科学生、自主招收文体特长生。
学校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的法学院和政治学系合并组建的“北京政法学院”。学院于1983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毛泽东主席
学校设有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学校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00多名,各类在校生2万多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检、法、司等部门中据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十分之一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与世界25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澳大利亚的著名高校签订了联合培养法律硕士(LLM)、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协议。学校每年和英国牛津大学、日本中央大学、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知名大学开展互派留学生活动。
二、报考条件
招考者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考试。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包括由中国大陆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每年三、四月(以联招办通知为准)
四、报名地点
1、联合招生办公室(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
2、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1550。
3、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隆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5703107。
4、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4。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转。
5、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
6、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地址: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电话:23280061
7、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8、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28936355
9、澳门特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澳门巴掌围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13至15楼,电话:3969334
五、考试科目
文科: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
理科: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各报名点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六、考试时间:每年6月(以联招办通知为准)
七、考试地点:在报名地区考试。
八、招生专业及学制
文理兼招
01 法学
02 国际商务
03 工商管理
04 公共事业管理
05 行政管理
06 经济学
07 哲学
文史类
08 社会学
09 英语
10 德语
11新闻学(法制新闻)
12 国际政治
13 政治学与行政学
14 汉语言学(法律文学)
学制四年。
九、学生培养模式特色
在正常四年制培养模式外,我校还提供了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学制原则上为5年。学生在完成入学专业全部学分的三分之二以后,选择双专业培养模式的学生可以同时选修第二专业(和入学专业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课程。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如果完成两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学位证书。目前实行双专业培养模式的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政治四个专业。选择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在完成入学专业全部学分的三分之二以后,可以同时选修第二专业(和入学专业应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课程。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如果完成两个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双专业模式举例(可获两个毕业证和一个学位证):法学+社会学;法学+国际政治等。
双学位模式举例(可获两个毕业证和两个学位证):法学+工商管理;法学+国际商务;新闻学+法学等。
十、录取及报到注册
七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我校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生被录取后,我校将通过联合招生办公室向学生寄送《中国政法大学入学通知书》。学生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报到。
十一、联系方式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10)58908241或58908239
传真:(010)58908339
联系单位:港澳台侨学生办公室
录取分数线
2004年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230分;第二志愿240分;第三志愿250分。
2005年录取分数线: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