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06年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
致各位亲爱的考生:
目前,清华大学面向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途径为以下两种:
一、在香港地区和澳门地区每年招收一定数额的免试保送生。
相关具体信息可于每年2月份后通过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或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了解。
二、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学生。
2006年通过港澳台侨联和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相关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06年三月二十日至四月十日
2. 报名、索取简章(《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的地点:
联合招生办公室
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0,电话:(020)38627826,38627819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
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41550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邮编:361006,电话:(0592)5703107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4,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电话:23280061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电话:28936355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十三至十五楼,电话:3969334
注:清华大学2006年不招收预科生,需要《考试大纲》请向以上各报名站直接索取。需了解更详尽内容可登陆联合招生办公室网址:www.ecogd.edu.cn查询。
(二)、考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
1. 时间:六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
2. 科目类别
文史类:中文、数学、历史、地理、英语
理工类: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2004年以前为10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2004年以前为500分)。
(三)、招生名额和录取
清华大学每年计划通过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生约10名,具体名额视生源情况而定。一般每年7月上旬开始录取。清华大学将在录取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本校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四)、专业选择
报考同学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清华大学2006年在港澳台侨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五)、清华大学2000年-2005年港澳台侨联招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最低录取分数线 375 390 404 417 400 636
(六)、其它
1. 入学及在校管理
被清华大学录取的港澳台侨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清华大学新生入学须知》。港澳台侨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学校将尽力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以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2、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
需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于每年2月份左右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素描、色彩、设计基础等。对于专业考试入围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书》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10)62791870,62791871
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www.join-tsinghu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