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06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简章
一 . 报名条件
凡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台湾青年均可报考。
二 . 报名时间
全年受理符合条件的台湾青年报名
三 . 报名方法
1 、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我校报名。
2 、函报:可以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
3 、电话、传真或网上报名:可事先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在参加考试前补交有关材料。
四 . 考试形式及科目
1 、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成绩满分100分。
2 、面试: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要求 组织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 . 考试安排
1 、每年举行两次考试,分别在6月27-28日和8月25-26日。
2 、考试地点在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六 . 录取
1 、考试后成绩和录取名单于一周内公布,被录取者由我校寄发《入学通知书》。
2 、凡参加入学考试,其成绩尚未达到录取分数线者 ,可以进入我校预科班学习。学习一年后,考试成绩合格者,升入本、专科专业学习。
七 . 入学与身体检查
1 、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2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对学生身体进行复检,有精神病以及传染病者,取消入学资格;因其它生理原因受专业限制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
八 . 学籍管理
1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管理,并可免修政治理论课。
2 、学校采用学分制,学生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发给毕业证书。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毕业生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 . 专业
学生可就读我校的任何本科专业(详见“集美大学学院及专业设置”)
十 . 其它
1 、台湾学生也可以通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以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考集美大学。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台湾学生来我校学习可以免试入学,并可根据所学专业情况插班试读。
3 、我校于每次考试前15天,开办考前辅导班,为参加考试的台湾青年安排迎考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