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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华侨、港澳台本科生应试入学招收办法

   2006年02月28日 来源:福建医科大学

华侨、港澳台本科生应试入学招收办法

一、报名

  1、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二十五周岁以下,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未婚,无精神病及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包括由内地(国内)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学生。

  2、时间

  每年四月初开始

  3、地点及手续

  联合招生办公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邮政编码:510080,电话:(020)87750695,87776581)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7843064)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政编码:361003,电话(0592)2020473)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政编码:200234,电话:(021)64513403、64511200)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政编码:100081,电话:(010)62254310、62251932)

  香港考试局(九龙新蒲岗爵禄街十七号,电话:23280061)

  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

  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国旅行社

  各报名站备有《考试大纲》,考生可径往索购。

  在国外的华侨考生也可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经使领馆推荐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及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两张,并缴付约合港币伍佰壹拾元的通用外汇作为报名考试费。

  不便径往报名站者,可用通讯报名形式,将有关证明及报名考试费(另行邮资、代办费港币五十元)径寄拟前往考试的报名站,报名站会将有关表格寄上,考生应按当年报名站规定的时间将填就的表格寄回报名站。

二、填报志愿

  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四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三、考试

  1、科目

  医药学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750分。以《考试大纲》为命题依据。

  2、时间

  每年六月份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招生简章为准。

  3、地点

  广州、厦门、上海、香港、澳门、北京分别设有考场,由当地的高招办安排。

四、录取

  七月上旬开始录取工作。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后,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到我校医科预科班学习,一年学习后经我校考试合格后可进入本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