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
我校有
三、考生报考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报考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报考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报考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及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
四、报名及考试
报考点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经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于鹰宇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伍荣基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00853)28318401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填写好的《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学历证书复印件、《机密推荐书》(教授推荐函)后,会同我校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审查其报考资格。报考“音乐学”、“设计艺术学”、“美术学”、“艺术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必须到我校报名(或函报)并参加考试。
我校自行命题的硕士综合考试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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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文学综合:含中国文学史、外国文学、文学理论基础、文学评论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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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口腔综合:含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粘膜病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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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基础医学综合: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医学遗传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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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卫生综合:含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毒理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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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药学综合(1):含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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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卫生管理综合:含卫生事业管理学、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医院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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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生物学综合: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动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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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法学综合(1):含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中国古代史(含古代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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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法学综合(2):含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中国法制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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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德语综合包括:跨文化交际学、德语语言学与跨文化对比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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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英语综合包括:语言学、翻译、英美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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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韩国语综合包括:语言学、韩国概况、韩国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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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7环境科学综合包括:环境学概论、环境影响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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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语文基础综合:含中国古代文学史、现代汉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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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数学基础综合:含数学分析、高等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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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计算机技术专业基础综合:含网络技术和数据库原理两方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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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综合:含软件工程和操作系统两方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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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中外政治制度综合:含中国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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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国际关系综合:含国际关系理论、现代当代国际关系。 |
五、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由我校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及报名点。
六、录取
研究生处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复试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核后,提出初步意见,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并于六月中旬将录取名单与具体安排通知校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由校港澳台侨事务办公室办理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事宜。
七、入学
新生按“入学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经费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严格依据国家规定执行。硕士生学费8000元/年(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艺术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为10000元/年)。住宿费800元~1800元/月不等。
九、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自费兼读硕士生或自费兼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十、港澳台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培养、毕业、学位授予等工作参照青岛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本科生、硕士生或在内地(祖国大陆)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拟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可按上述办法在指定的四个报考点报考,也可按我校招收内地(祖国大陆)硕士生、博士生的办法报考,即报考硕士生的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报考博士生的按我校的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十二、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医院有医学院附属医院、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医学院附属市立医院、医学院附属毓璜顶医院(烟台)、青岛海慈医疗集团和青岛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等。
十三、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yzb/index.asp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4377
E-mail :yzb@qdu.edu.cn